(1)使用原则
天然化妆品的组成可以分为基本组成和天然添加剂两大部分,其制备原理与普通化妆品的制备原理基本相同,所不同者在于天然产物的添加。在化妆品中使用植物提取物作为天然添加剂时,有几个基本原则必须掌握
①植物活性添加物间不能发生配伍禁忌。
②植物活性添加物能在较广的pH范围内(pH+4.5~6.8)保持效力,并且不影响产品的pH值。
③必须与化妆品基质有良好的亲和性。
④提取物稳定,并有持久作用。
⑤无强烈的草药气味。
⑥使用方便,经济合理。
⑦无毒,无刺激反应及致敏反应。
(2)添加量的确定
植物活性成分的添加量应参考药理实验结果及化妆品的类型而定。一般而言,植物提取物在化妆品中的用量与提取物的剂型和纯度直接相关,通常可按下列比例在化妆品中使用
流浸膏: 3.0%~10.0%
浸膏: 2.0%~3.0%
工蝴:1.0%~2.0%
纯活性物: 0.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