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低聚半乳糖(乳清滤出液来源)、可溶性大豆多糖等多种食品营养强化剂、添加剂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一
1.背景资料
低聚半乳糖(乳清滤出液来源)于2017年第8号公告批准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允许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食品类别01.03.02)。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批准其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儿童用乳粉。
2.工艺必要性
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食品类别01.03.02),增加产品中低聚糖含量。其质量规格按照2017年第8号公告执行。
二
1.背景资料
可溶性大豆多糖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大米制品、小麦粉制品、淀粉制品、方便米面制品、冷冻米面制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食品类别06.03.02.01)。日本厚生劳动省允许其作为食品或食品添加剂使用。
2.工艺必要性
该物质作为抗结剂用于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食品类别06.03.02.01),防止产品黏连。其质量规格执行《可溶性大豆多糖》(LS/T 3301)
三
1.背景资料
辣椒红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腌渍的蔬菜、方便米面制品、糕点、饼干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食品类别04.04.01.05)和香辛料油(食品类别12.09.02)。日本厚生劳动省允许其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2.工艺必要性
该物质作为着色剂用于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食品类别04.04.01.05)和香辛料油(食品类别12.09.02),改善产品色泽。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辣椒红》(GB 1886.34)。
四
1.背景资料
辣椒油树脂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腌渍的蔬菜、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复合调味料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08.02.01)、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食品类别08.02.02)、酱卤肉类(食品类别08.03.01.02)和香辛料油(食品类别12.09.02)。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不需要限定。
2.工艺必要性
该物质作为增味剂、着色剂用于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08.02.01)、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食品类别08.02.02)、酱卤肉类(食品类别08.03.01.02)和香辛料油(食品类别12.09.02),改善产品的口感和色泽。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辣椒油树脂》(GB 28314)。
五
1.背景资料
维生素E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油炸面制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食品类别02.02)和02.02类以外的脂肪乳化制品,包括混合的和(或)调味的脂肪乳化制品(食品类别02.0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抗氧化剂用于脂肪和油及其制品。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超过2 mg/kg bw。
2.工艺必要性
该物质作为抗氧化剂用于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食品类别02.02)和02.02类以外的脂肪乳化制品,包括混合的和(或)调味的脂肪乳化制品(食品类别02.03),延缓油脂氧化。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维生素E》(GB 1886.233)。
此外,还有聚甘油蓖麻醇酸酯(PGPR)、焦糖色、甲酸钠、丙酸及其钠盐、钙盐、葡糖氧化酶等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的品种。